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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直播备份信号源业务办理流程

 日期:2022-05-20 访问次数: 视力保护色:

根据总局有关要求,需使用卫星直播备份信号源的各级广电部门播出单位(以下简称“播出单位”),请参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备份信号源节目及节目授权

卫星直播平台备份信号源节目有高清电视、标清电视、广播等三类节目节目名单见附件1

高清电视:提供29套高清节目作为备份信号源。

标清电视:提供58套标清节目作为备份信号源。

广播:提供51套广播节目作为备份信号源。

播出单位需确定拟接收的卫星直播备份信号源节目。拟接收省级卫视高清节目的,需联系相应电视台节目覆盖管理部门获取节目授权。

二、设备申购

接收卫星直播备份信号源,需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专业型)(以下简称“工程机”)及通用接口卡与普通加密卡(以下简称“大小卡”)配合使用。

1.采购工程机

播出单位根据《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号)要求,向获得总局有效入网认定证书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采购工程机。

2.申购大小卡

播出单位与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生产企业协助办理大小卡申购。已有工程机的播出单位可向卫星直播中心来函说明备份节目数量、用途等信息,经中心审核后,由加密卡代理商协助办理大小卡申购(生产企业及加密卡代理商联系信息表见附件2)。

三、备份信号源节目授权

播出单位收到大小卡并匹配好工程机,在机房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具备接收授权条件后,将确认函(见附件3)提交卫星直播中心。中心核对确认函中的信息与申购信息一致后与播出单位约定下发授权时间,并按时发送授权。播出单位应按时组织接收授权指令(接收授权注意事项参见附件4)。

四、备份信号源节目授权变更

播出单位需要增加或改变备份信号源节目时,要根据节目版权单位要求取得相应节目授权,并向卫星直播中心来函说明具体情况(含原有大小卡卡号、原接收节目内容及增加或改变的节目内容等信息),中心核实确认后,参照“三、备份信号源节目授权”流程进行授权操作。

五、接收异常处置

播出单位出现接收异常时,生产企业或加密卡代理商技术保障人员应及时协助判断故障,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置,卫星直播中心予以配合做好保障工作。

1.更换故障工程机

经确认是工程机故障的,联系生产企业处理。

2.更换故障大小卡

经确认是大小卡故障,应及时将故障卡转交给加密卡代理商。加密卡代理商协助联系相关企业完成故障卡分析、诊断,同时将故障卡损坏情况告知卫星直播中心,最后将替换后的新卡交付播出单位。播出单位具备接收授权条件后,参照“三、备份信号源节目授权”流程进行授权操作。

3.重发授权

播出单位、生产企业或加密卡代理商可根据需要通过卫星直播中心自助渠道办理重发授权


备份信号源业务联系人电话:010-86093137


附件:

1.卫星直播备份信号源节目名单

2.生产企业及代理商联系信息表

3.确认函

4.接收授权注意事项